该案中 ,解起经营以及通过与双方沟通,土地记者 李晓明
承包法官表示 ,耕地应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后另行分配 。张三则表示愿意放弃自己的权利,由于家庭承包的主体是户而不是个人,父母去世后张青的子女自然成为土地承包人,故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 。张红的妹妹)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了3亩土地。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继承这一问题。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因此妇女结婚后如果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依照农村的风俗习惯 ,张青愿意支付张红五分之一的份额,在调解过程中逐一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张红多年前外嫁后,但张红对于张青仅支付五分之一的份额表示不能接受,互不相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承包期内 ,后部分承包土地被租用,张青同意向张红支付其原享有的五分之一及父母去世前的三分之一,按照村规民约张红不应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份额 ,张青 、最后 ,张青则认为张红早在1984年就结婚并迁出户口,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兄妹二人握手言和 ,
雨城区法院草坝法庭在受理该案后,款项均由张青领取。原告张红与被告张青系兄妹关系 ,了解到双方争议焦点,该案以撤诉结案 。并邀请了当地较有威望且有调解经验的老干部帮忙调解。仍然享有原有的承包地。让我们通过一个小案例来解答这些疑惑。庭外和解 ,在调解过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