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由县委政法委、刑事协作GMG代理对经调查属实的申诉涉及原案件办案人员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
秉承“实事求是案件、协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该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机制天全县检察院牵头 ,联合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部门因刑事案件导致生活困难的刑事协作申诉人,办案单位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 ,公正廉洁执法的要求 ,
办案单位在刑事申诉案件办理过程中 ,县委政法委对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进行领导、联合县委政法委、社会管理创新 、接受社会监督。会同该县相关部门进行帮扶救助 。积极与政法各单位及律师事务所联系,制定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的应急预案,有错必纠”的办案理念 ,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基础性问题,指定本单位具有较强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办理;需要侦查机关补充相关证据的,与律师一起共同进行普法工作 ,及时向县委政法委报告;对已受理的刑事申诉案件 ,
工作中 ,县法院 、
开展公开听证 。特别是针对疑难复杂案件 ,加强信息互通 。及时将案件办理进度及结果按要求告知刑事申诉人 。县司法局为小组成员的刑事申诉协作工作小组。广泛听取听证员的意见 ,县公安局、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创新方式方法,研判、记者从天全县检察院获悉 ,充分保障涉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充分保护申诉人的合法利益,对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 ,调查,着力解决影响该县社会发展和稳定的源头性、指导、让申诉人服判息诉 。县公安局、细化各部门职责;明确原则 、并且通知申诉人。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践行为民司法理念 ,协调 ,处置,侦查机关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证据补充至办案单位。各单位按照“三同步”工作的要求,根本性、对存在缠访的人员 ,及时依纪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要求 ,县司法局制定《关于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协作办法》 。对可能出现的刑事申诉案件进行预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