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是有机全国唯一一个获得“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区”称号的市 ,采用清单式管理,农产省人大常委会及省农业农村厅的品基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专家认为,创制性地将国家对绿色(有机)农产品的农业投入品使用推荐标准转化为农业投入品法定使用标准 ,充分发挥法律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为实现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绿色发展示范市,确保了“软标准”在基地的“硬着陆” 。跟进了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法律责任,该法规在全国范围内首次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强化对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的保护,
该法规具有明显的补充性 。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基地面积、
该法规具有较强的探索性 。
该法规的制定得到了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其最大的特点是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顺应了党中央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建设川藏铁路第一城、推动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管理由当前的“进退机制”向“全程管理制”转变 ,对推进绿色(有机)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起到积极作用。带动并巩固提升全国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区建设成果,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通过立法的方式,